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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CURRICULUM

课程设置分类二

构建适应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教育体系

发布时间:2025-05-18 11:04:01 点击量:

  [摘要] 拔尖创新人才是最宝贵、最稀缺的人才资源。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涌现,是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教育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尤其是学校教育,属于早期培养阶段,对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至关重要。总体上看,我国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前期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但也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主要体现为教育理念有待改进、教育多样化欠缺、人才培养投入不足、创新人才的早期识别存在偏差、教育评价存在扭曲等。有鉴于此,整个教育体系需要进行适应性变革,即形成保护学生个性充分发展的基础教育形态;扩大教育体系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改革和创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和协同培养;改革考试招生和教育评价制度;强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激励和保障。

  拔尖创新人才是最宝贵、最稀缺的人才资源。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将“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主要目标,并就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作出部署,顺应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是一个长周期、动态性、多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学校教育属于早期培养阶段,对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至关重要。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教育培养的人总体应该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由于个体之间的禀赋、兴趣、个性存在差异以及现代社会的分工、分化等因素,现代教育体系培养的人应该是多样化、多层次的。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教育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1]即体现了多样化的教育培养理念。在教育培养的各类对象中,人才是人力资源中素质较高和能力较强的劳动者,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重要战略性资源。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追赶型经济体,无一不将开发人才资源作为教育发展的核心目标。而在各级各类人才中,拔尖创新人才毫无疑问处在人才金字塔的顶端,对于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引领作用。

  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涌现,是个人因素、教育过程、文化环境、用人制度和保障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教育无疑起着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学校教育,属于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阶段。这一阶段的培养活动虽然与拔尖创新人才往后的创造性活动没有直接联系,但却为其日后的创新创造奠定了极为重要的综合素质、心理基础,是个体创新素质形成的决定性阶段。这种素质既包括一般的创新能力,还包括“好奇心”“求知欲”“想象力”“独立思考”“怀疑态度”和“批判思维”等创新潜质以及自信、坚韧、勇敢、合作等创新人格。教育早期培养,既需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这种素质,保证基本教育质量,同时也要顺应学生个性化差异,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施加不同的教育影响。比如在教学实践中,总有一些学生的智力超过同龄人一般发展水平或者具有某方面的特殊才能,对这部分学生进行特殊的重点培养也十分必要,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规律。发达国家在重视教育机会公平的同时,普遍都重视对超常儿童的发现和培养,保障他们的特殊需要,进行高质量、针对性教育,并形成了丰富实践经验。

  由于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人力资本的投资活动,一国教育体系培养什么人、形成什么人才结构,总要受到人力资本存量以及教育投资强度、方向、结构等约束,也要与一定发展阶段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社会需求的变化相适应。21世纪以来,随着教育全面普及、教育重心逐步提升,在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线逐步向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转变,并逐步强调要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教育人才培养结构的这一转变,是由我国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决定的。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建成包括49.83万所学校、2.91亿在校生、1891.78万专任教师的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2]2024年,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21年。[3]但是我国教育大而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等各个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集中反映出人才培养水平还不够高。我国已经确立到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并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目标,体现了发挥教育对现代化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的战略意图。而在教育强国建设中,无论是教育自身发展还是服务现代化,都要求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目标。

  从教育自身看,将教育“办强”和“办大”有着不同的要求。依靠规模扩张的教育普及虽然提高了国民受教育程度,特别是扩大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具有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作用,但这只是教育强国的底线要求。教育普及达到一定水平,就必须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注学生个性差异,使不同禀赋潜质、兴趣特长的学生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激发他们的潜能、追求卓越,真正实现人人皆可成才。这才是符合“大国办强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方式,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而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正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应有之义。否则,如果还是按照普及化阶段“千人一面”、整齐划一、齐步走的方式培养学生,尽管具有效率优势,却忽略了个体的差异性和人才规格的多样性,不利于学生主动地学习,以及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也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要。而且巨大的应试压力和个性化空间的缺乏,也使学生无暇发展个人兴趣和特长,加剧厌学、读书无用论等社会情绪,反而会削弱来之不易的教育普及成果。

  从教育服务国家发展看,建设教育强国不能无的放矢,必须围绕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核心功能,服务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重要任务。高质量发展,是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需要一体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而拔尖创新人才正是这三个“强国”建设一体推进的重要结合点。我国过去一度依赖劳动力、资本、资源和外部市场扩张支撑的发展方式正面临拐点,处在发展动力转换的关口,必须加快实现由要素投入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转变,着力提升劳动生产率、科技贡献率、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发展由量到质的转型,这也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迫切要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一方面需要提升创新能力尤其是原始创新能力,这就需要有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作支撑。另一方面,从人才结构上,就要从适应工业化初期需要的具有较高纪律性、服从性、通用性的人才规格,加快向适应创新驱动阶段需要的个性化、创新型、复合型的人才规格转变,各行各业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

  从教育引领国家间力量对比看,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从根本上来说是科技的竞争,科技之争的关键在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我国仍然处于经济追赶的爬坡阶段,由于教育培养人才需要一定的周期,唯有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通过教育预先培养储备更多更好的人才,才能积蓄经济追赶的动能,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否则就会不进则退。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各国围绕高素质人才和尖端科技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虽已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但仍然面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发达经济体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一国拥有的拔尖创新人才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往往集中体现其在经济科技发展方面的潜力。我国教育体系已经培养了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比较欠缺的还是拔尖创新人才,这也是制约科技发展的关键“瓶颈”。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人才也可以通过外部引进。但正如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科技必须自立自强,最关键、最稀缺的拔尖创新人才资源亦如此,也必须放在依靠自身教育体系自主培养的基点上。

  基于此,《纲要》将“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写入教育强国建设的主要目标,并从一般的政策倡导转变为明确的工作要求。需要指出的是,说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是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是就某一个方面、某一个维度讲的,不能包含教育工作的全部。从人才培养结构上来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需要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同样也需要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实用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后者既有战略意义,还有促进社会公平的民生意义。教育强国建设需要关照到所有人,最终是要形成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辈出、充分施展才能的良好格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根据自身国情,以普及为主线发展教育事业,同时也根据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进行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国教育已进入由大到强的发展阶段,面对“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新目标新要求,现行教育体系需要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

  由于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和“穷国办大教育”的国情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一直面临着普及和提高的两难选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80%的人口是文盲,小学和初中入学率仅有20%和6%,高校在校生仅有11.7万人。[4]而即将启动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又亟须大量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合格劳动力,因此“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成为当时的优先选项,主要做法是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初等教育。但是在普及教育过程中也存在平均使用力量、忽视质量等倾向。为此,国家进行了集中有限资金举办一批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高校的探索,目的是培养更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迅速促进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设置重点学校具有一定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意图,但是占比极低,并不是普遍性的做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这一时期,首先面临的严峻形势是初等教育尚未普及,同时还面临着比较严重的人才断层与人才短缺问题。为适应现代化建设“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要求,党和政府树立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导向,并继续将扩大普及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两基”攻坚、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补齐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短板等,2011年底我国全面普及了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到1.08%,基础教育普及率已经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高等教育水平2002年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后持续提高,2023年毛入学率达到60.2%,并进入普及化阶段,接近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在教育普及过程中,我国也延续了前一时期的做法,提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才集中在重点中学和重点大学”。[5]在学校层面,一些中小学校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对部分尖子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从1978年开始,以中国科技大学为代表的一些高校探索创建少年班,招收尚未完成常规中学教育但成绩优异的青少年,但未大范围铺开。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这一非均衡的教育发展思路的确为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高层次、高质量人才,适应了现代化建设中通过人才赶超实现经济赶超的迫切要求。然而,在“一考定终身”的体制尚未根本转变的情况下,面向少数尖子学生的特殊培养模式普遍还是偏重与考试相关的知识学习,过于重视学习成绩和升学,将高分等同于高能和杰出,这种功利化和过度竞争的导向并不利于创新人才培养。而且,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育政绩观下,本来只是面向少数尖子学生的局部人才培养试验却逐步演变成制度化的“重点学校”“重点班”,日常教学也重点面向学业优异学生,成为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普遍形态。学校“掐尖”与升学考试制度相互强化,进一步加剧了应试教育和家庭教育焦虑。与此同时,教育资源配置也更多向重点学校、重点班倾斜,人为拉大了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造成了严重的教育不公。20世纪90年代末,党和政府提出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观,实施大规模的课程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入21世纪以后,又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着力缩小教育差距,并对“重点学校”“重点班”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纠偏。

  当然,强调素质教育和教育公平,并不排斥可以对部分拔尖学生进行特殊培养。只是这种培养已不同于过去人为制造的“重点学校”“重点班”,而是根据人的禀赋差异因材施教,是更高水平的教育公平。随着对人才培养规律认识的深化,教育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开始向招生选拔、各学段贯通和衔接、协同育人、考核评价、质量保障等环节延伸。在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积极推动多样化办学,丰富课程资源,探索分层教学、走班制等。2003年,为解决部分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偏才”“怪才”)难以通过“总分录取、分分计较”的升学考试制度选拔出来的问题,一些高校试点自主招生,对入选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2009年,相关部门在若干高校启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珠峰计划”),每年动态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配备一流的保障条件,积极探索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吸引他们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帮助他们成长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领军人才。2010年起,又先后实施了卓越工程师、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医生等教育培养计划,形成高校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机制。2013年,启动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中学生英才计划”),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的中学生走进大学,参加科研实践,储备拔尖创新人才的后备力量。2020年,为解决前一阶段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中重点不集中、管理不规范、招生与培养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又在部分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强基计划”),旨在选拔一批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人才,对其进行单独培养。

  总体上看,我国教育体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前期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但也还有较大改进空间。正如2005年钱学森先生在国家领导人看望他时指出的那样,“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很大的问题”。[6]虽然“钱学森之问”所指的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不全是教育领域的问题,但是现行教育体系确实存在不少抑制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因素。

  一是教育理念有待改进。主要是教育教学片面追求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联系不紧,缺少实际能力培养;课程内容普遍偏多、偏难,留给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很少,许多学生在整个教育阶段对自身的兴趣、潜能、特长没有特别清晰、科学的认知;教学过于强调反复灌输、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等因素,对创新素质的保护、培养和引导不够;教学组织整齐划一,忽视学生个性发展。

  二是教育多样化欠缺。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也都有各自的长处。真正的创新人才是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是“冒”出来的,而并非刻意培养出来的。与之匹配的教育应是不预设前提、开放式、多样化的教育,这样就可以为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以激发其学习兴趣、发展特长,使其释放潜能。但是目前的教育体系多样化和选择性比较欠缺,基础教育强调统一要求和规定教育教学,高等教育办学同质化严重,学生选择空间小,个体兴趣、特长的多样性无法展现,不易冒尖。

  三是人才培养投入不足。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所需的小班教学、分层教学、导师制、协同育人等个性化培养方式,需要比统一的、标准化培养投入更多的经费和教师精力。我国教育体系总体上还处于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阶段,教育工作重点尚未转变到提高质量、改进教育教学的内涵式发展轨道上来。虽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自2012年开始持续保持在4%以上,但生均教育投入水平还比较低,教师数量、素质结构、精力投入尚不能适应个性化培养的要求,也就难以形成孕育拔尖创新人才的土壤。

  四是创新人才的早期识别存在偏差。从人才成长规律看,人的智力和潜能的表现会有或迟或早的差异,有的快一点,有的慢一点,都是很正常的。教育早期培养对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虽有基础性作用,但并非最终决定因素。[7]事实上,“创新潜质”本身还是“未解之谜”,在学校教育阶段开展一些所谓“英才”早期识别和集中培养是必要的,但是大范围铺开并形成固定制度并不恰当。创新人才的涌现往往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真正成才的并不一定是当初看好的“尖子”。至于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判定学生优势潜能的唯一标准,不仅是片面的,也极可能导致真正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被过早淘汰甚至埋没。

  五是教育评价存在扭曲。教育评价对人才培养具有导向、激励、引领作用。当前,我国学校教育中占主导的评价导向仍是传统纸笔考试为主的学业成绩和升学率。在这一导向下,即使提供了丰富的教育选择,学生内在学习动机不足,只对目标、结果感兴趣,只会被动接受知识,缺乏对自由探索、多向思考、解决问题过程本身的热情,导致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性潜能得不到开发。此外,统一考试、总分录取的招生制度,也使那些虽然学科成绩整体表现不佳,但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偏才”“怪才”难以脱颖而出。

  教育体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一个政策难点是,如何在教育教学中处理“全体”与“拔尖”的关系。需要明确的是,所有拔尖人才都是从非拔尖人才和普通人当中涌现出来的,而且人才成长过程有很大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立足点和“底盘”仍是着眼于大多数人发展的大众教育。[8]因此,将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作为教育强国的目标,并不等于就要在现有教育体系中面向少数天才专门开辟出一条包括识别、选拔、培养、保障在内的单独赛道,而是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在现有教育体系中注入个性化培养、因材施教的因素,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于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

  “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这一人才培养结构的重大转变,要求整个教育体系必须进行适应性变革,将过去只拘泥于教育教学方法的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进一步向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学组织等方面拓展和延伸。通过打牢基础、创设环境,充分激发每一个孩子的优势潜能,帮助他们做好成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准备。

  应针对“过度教育”和“掐尖”等弊端,改革现有的基础教育体系,逐步限制由于甄别和选拔引致的功利性、竞争性、选拔性、淘汰性之类的活动要求,形成更“慢”、更“宽”、更“活”的教育形态,将学生从升学应试竞争和过重课业负担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其中,学前教育应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主要应以游戏作为教学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小学教育应主要提防“抢跑”倾向,整体教学进度应适当慢下来,给学生深入思考、了解社会、健身娱乐留出更多时间;初中教育应侧重于拓宽知识面,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中教育应着眼于适应学生个性开始形成的特点,在课程设置、教学组织等方面提高灵活性。与此同时,在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环节,应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积极倡导探究式、研究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以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习兴趣,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大胆质疑等创新潜质。

  为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应对现有教育体系进行改革,提高多样性和选择性。首先,应提高“在哪学”的选择性,优化教育结构。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合理确定职普招生占比,鼓励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以及各类特色高中;优化高等教育类型、层次、区域布局、学科专业等结构,发挥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监测评价等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都办出特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有创新潜质的人提供灵活、便捷、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其次,应提高“学什么”的选择性,推进课程改革。优化基础教育课程,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弱化学科和知识取向,突出能力培养;积极培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广泛开展职业准备教育和劳动、科学教育,开设大量的选修课。再次,应提高“怎么学”的选择性,深化教学改革。打破整齐划一的教学模式,针对优异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分层分类教学,解决“学不够”“学不了”的矛盾;探索小班教学、走班、跳级、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教学方式,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深化高校学分制改革以及相关的课程、学籍、考核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和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以及学分互认、积累、转换制度。

  高等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龙头,与社会人才需求联系最直接,对于整个教育体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高等教育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首先,应从整体上加大育人投入。现代大学虽然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多种功能,但是核心功能仍是人才培养。应在破除“五唯”(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基础上,引导高校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强化制度约束,尽可能让最顶尖的教师为本科生上课。其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本科教育应淡化专业化培养导向,强化通识教育,推进科教结合和交叉学科培养;建设高水平的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强化实践教学;发挥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制度作用,完善专业培养方案,探索实行导师制、小班教学;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增强科研与教学互动,寓教于研,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再次,改革高校人才培养体制。高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表面上看只是教学层面的改革,深层次上还包括招生、选拔、培养、科研、投入、管理等一系列变革,从根本上说是一项体制改革。应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下决心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根据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可以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招录与选拔、教学科研、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多样化的自由探索,高校自身亦可在院系层面开展扩大教学、科研、管理自主权以及人才培养特区的自主探索。

  教育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活动具有连续性和累积性,因而在培养体系上需要具有连贯性,这就需要促进不同学段之间的衔接,加强人才贯通培养。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传统联系,仅集中在统一高考这个点上。虽然这个点使得高校招生对中小学教学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但是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在学生培养方面,事实上处于“疏离”“断裂”状态。这就导致许多适应系统化知识学习的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大学以后,却难以适应更加注重自主、探究学习的大学生活。比如,难以把握自主学习节奏,缺乏对高层次发现探究活动的专注投入和真正的兴趣,面对学习、生活、职业发展以及社会交往中的重大选择缺乏正确认知,等等。下一步,应将大中小学衔接从招生录取拓展到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实践活动等环节,比如高中开设大学先修课程,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人才,推动优质资源和先进理念向下延伸。另外,0—3岁婴幼儿养育和3—6岁学前教育属于人才开发的开端,奠定着终身发展基础,但仍存在较大短板,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0—3岁婴幼儿家庭养育的指导纳入公共服务,逐步探索学前教育免费。与此同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还应注重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推动封闭的学校教育向开放灵活的社会化学习体系转变。按照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求,通过政策和项目引导,加强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合作,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共同培育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促进其潜能开发与正确的志趣引领。

  考试招生是现代教育体系的关键节点,是学习者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阶梯,对人才培养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目前,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中占主导的还是基于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中考、高考)成绩的选拔方式,其评价标准比较单一,难以充分反映招生学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意图,也抑制了下一级学校人才培养创新的空间,这也是造成各个学段人才培养割裂的深层次原因。未来的改革方向应是按照科学选拔人才的要求,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自主的考试招生制度,形成能够有效识别创新人才、有利于创新素质培养的评价导向。首先,加强综合评价。在统一考试之外,开展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实验操作、成长记录、成果展示等多种测试方式,将统一考试反映不出来的身心健康状况、兴趣、特长,以及好奇心、求知欲、自主探究、实践能力等创新素质纳入评价内容。其次,实行多元录取。允许学校在统一考试录取之外,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对具有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实行包括自主录取、推荐录取、破格录取在内的多种录取方式。再次,落实招生自主。无论是综合评价还是多元录取,实际上都是要打破依据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招生体制,核心是落实学校招生自主,增强选才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但是,招生自主并不简单的是政府对学校放权,还要求招生学校凝练办学定位和特色、细化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加大人才培养保障、主动与下一级学校合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实际上是人才培养体制的整体改革。除了考试招生制度以外,对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对学校、教师的评价,也应纳入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兴趣特长发育和人才培养多样化等内容。

  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不能靠一般性的倡导和单纯的行政推动,需要改进政策和管理,形成激励和保障机制。首先,应保障充足的经费投入,政府应依法落实人才资源开发责任,切实保障财政教育投入,[9]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继续保持必要的教育投资强度,并引导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加大教育投入。随着人口少子化问题加剧,我国各级教育的学龄人口正渐次达峰,如果保持教育总投入不减,生均教育投入水平也会快速提高,应顺势而为,推动教育投入更多向强化教学环节、开展个性化教学、创新教学组织管理等倾斜。其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好的教师,才能培养最优秀的人才。应从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入手,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和荣誉感,吸引最优秀的人才从事教育事业。改革薪酬分配和教师聘任、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同时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拔尖创新人才的个性化培养等相关工作,探索选聘学校之外的高水平师资、拔尖人才为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指导。再次,营造自由、宽容的改革氛围。教育体系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校和教师,每一个学生、每一所学校都是独一无二的,决定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也应是多样化的。因此,在具体推进上不必搞整齐划一、一刀切,而应在必要的指导和规范下,鼓励支持学校自主改革。尤其是在全社会应试教育思维仍很顽固的情况下,对各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探索,应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作者简介] 佘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单大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1]陈希.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J].中国高等教育,2002(23).

  [3]王萍萍.人口总量降幅收窄 人口素质持续提升[EB/OL].中国经济网,

  [4]教育部党组.人民教育奠基中国——新中国60年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伟大成就[J].求是,2009(19).

  [6]本刊编辑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命题——“钱学森之问”十年回望[J].教育,2015(44).

  [7]王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呼唤基础教育系统性变革[J].中小学管理,2023(12).

  [9]张力.从强化人才培养环节看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思路[J].中国人才,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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